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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绍兴2600多套被“四不予”房产 两年里仅200多套解锁

    时间:2018-05-22 15:17:49  来源:  作者:

    越城区灵芝街道御和园小区650套房源涉嫌违建,业主或被执行“四不予”措施冻结房产证等。本报4月18日的这则报道曾引发广泛关注。昨天,家住越城区御景华庭小区的张女士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她家也遭遇了同样的烦恼,想通过晚报了解一下,被冻结房产证如何才能“解锁”。为此,记者采访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业主想拆“违建”

    却拆不了

    张女士说,她所住的房子,因为之前现浇阳台属于违法建筑,被列入黑名单执行了“四不予”措施,至今无法领出房产证或进行交易。“我们很想拆掉,但楼下住户不同意,怕施工造成他家房屋受损。”她说,当初购买的时候,房产商明确表示,该房子有不少的可拓展面积,正是有了这样的承诺,装修时对房子进行了现浇,并包了阳台。“现在的后果却要业主一方全部承担,不合理。”她说。 

    家住御景华庭小区的厉先生同样遇到了一连串麻烦:因房屋违建被执行“四不予”政策,他拿不到房产证、想卖房中介不给登记,现在他想拆除违建,同样不容易。让执法部门拆,时间上排不过来;自拆吧,须征得楼下住户同意,有的业主就不让拆。

    “我们去强拆的话只能从外围拆,这就需要搭脚手架,一搭几十米,费时费力不说,还要做好防护措施。”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迪荡中队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去拆一户这样的违建,所需的成本约1万元。

    2600多套房产 

    仅200多套解锁 

    记者从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迪荡中队了解到,从2016年开始,他们接到了关于御景华庭小区有住户存在违法搭建行为的举报,之后他们陆续对辖区内盛世名苑、御景华庭、颐和雅苑等七八个小区存在现浇问题的房产进行了“四不予”锁定,即不予房产登记、不予提供贷款、不予登记发证、不予提供服务。 

    根据规定,只要业主把私自浇筑的建筑拆除,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两年里,辖区共有2600多套房产被锁定,其中只有200多套解锁。”相关工作人员称,申请解锁的200多位业主,大部分是急于卖掉房子,不得以才要求拆除违建。“楼上楼下业主不同意拆违的情况还是挺多的,目前我们已接到10多起,有的甚至闹进了派出所。”该工作人员说。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还碰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前面的业主拆除违建取得了房产证,顺利将房子卖掉了,结果接手的业主过户后又私建阳台。“这同样属于违建,一经发现或是被举报,还是要拆除。”他说。

    违建又有新变化

    这些违法建筑是怎么产生的?有颐和雅苑小区业主提到,开发商把阳台赠送面积作为卖点进行宣传。该业主向记者出示了开发商印制的房屋结构图,上面标注有“可使用空间可变房间”字样,“可使用空间”包括设备平台、飘窗、挑空阳台等。

    “事实上是被开发商忽悠了,业主买了这样的房子等于是买了麻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说,最终得利的还是开发商,他们在申报时可以少报建筑面积,这些少报的面积又被用于造房。“楼盘验收前,现浇情况不会有,通过验收后,房子卖给了业主,因此出现的问题开发商就不管了。”他说。

    (已有业主拆除“违建”)  

    自己花钱浇筑的阳台又要被拆掉,很多业主心有不甘:由此产生的损失是不是该由房产商承担呢?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因业主拿不出具体的证据,要对开发商进行处罚仍有难度。  

    大量房产被采取“四不予”措施后,开发商又动起了脑筋。“以前现浇单层板,现在给设计成双层板,拆除不影响楼上楼下住户。”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迪荡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已有不想现浇平台的市民向他们反映,越城区世茂天樾楼盘的开发商跟购房者私下约定,要买这个楼盘的房子,就要承认开发商的所谓“面积赠送”条件,不然不给买。  

    “在绍兴,‘四不予’政策执行得还是非常严格的。凡是开发商宣称‘阳台可拓展’‘赠送阳台面积’等房产,业主后期“拓展”时一般都涉及违建。”执法人员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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