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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绍兴业主投诉“野蛮装修” 最高可罚10万元

    时间:2018-05-14 15:28:00  来源:  作者:

    来自热线:家住绍兴越城区的徐先生近日反映:现在有些小区野蛮装修的现象比较普遍,小区里堆放着大量敲下来的建筑垃圾,既给房屋安全带来潜在影响,又污染环境,这一现象真该管管。

    记者调查:关于市民反映“过度装修”“野蛮装修”带来危害一事,记者采访了越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根据最新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房屋所有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责任人需要按照设计规范合理使用房屋,并承担房屋的检查、维护、修缮和解危义务,对房屋安全使用负责。如果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造成房屋存在危险的,解危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由工程质量缺陷导致房屋危险的,解危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该局住房保障科姓许的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规定:“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根据《条例》,这些“野蛮装修”行为最高可以处罚10万元。

    除了按规定进行房屋装修活动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还应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坏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如今年年初,越城区城南街道朝阳路31号住商楼外墙墙砖大面积脱落,给周边居民带来了人身安全隐患,受到舆论关注。因该幢楼未缴存物业维修资金,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由房屋产权人进行修缮、维护。该突发情况发生后,城南街道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预警防范维护工作,并委托预算公司出具了维修方案。经过街道办和社区多次上门协调,该项治理工程由所涉及的朝阳路31号东侧7户住户和施工方自行签订合同,所需4.5万元维修费用由所涉的7户住户自行承担。目前该维修工程已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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