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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梯广告就有几万 绍兴一小区业主质疑物业隐瞒收入

    时间:2018-04-27 15:23:20  来源:  作者:

    读者反映:柯桥区金地自在城格林园小区业主通过@绍兴晚报微博反映:最近,他们小区物业公示了小区去年下半年的经营收支情况,很多业主对其中一项内容——“场地租赁收入3333.32元”提出质疑,认为物业隐瞒了部分收入。

    记者核实: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金地自在城格林园小区,大门不远处一宣传窗上贴着一份《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报告》,落款为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记者看到,这份报告列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支出两大项,其中“场地租赁收入(包括广告费)”一项,注明收入为3333.32元。报告显示,这次公示的是金地自在城格林园小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支情况。

    记者了解到,金地自在城格林园小区共有业主2478户,目前提供管理服务的是前期物业。业主们说,据他们掌握的信息,他们小区有一处健身场所被物业公司出租,此外电梯、灯箱和快递柜等也有各种广告,半年就这么点租金显然不合理。业主欧先生专门清点了小区内已登载有广告的公共设施设备:7个快递柜、2个纯净水售卖机、1个大门广告栏,109部电梯。“每台电梯的两面都挂有平面广告,有的还有电子屏广告。”欧先生说,他曾向其他小区的业委会成员打听过,光100多部电梯的广告收入半年就不止3000多元。“在柯桥,小区电梯广告一般按1000~1500元/部/年收取,打折按500元/部/年算,我们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半年就有27000多元,数额差得实在太离谱。”他说。

    业主们想不通,这个难以让人信服的数字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一名业主说,有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要求给出解释,但对方拒绝回答。

    就小区电梯广告收费一事,记者也在越城区多个小区进行了了解,相关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给出的答案基本一致:柯桥区和越城区收费标准差不多,一般来说,小区地段较好的按1000~1500元/部/年收费,地段差一点的收500~800元/部/年。

    记者随后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了解情况。一名值班人员告知,负责此事的项目经理不在公司,并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表示会联系记者。截至昨天发稿时间,该物业公司并未联系记者。

    对于物业公司公示的小区公共收支清单有异议,业主如何主张知情权?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有关这方面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他说,在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主要主张公共收益知情权有一定难度,但有一点,法律法规上没有具体规定,并不表示业主不享有这项知情权,“一方面小区应抓紧成立业委会,另外建设主管部门应担起监督之责,督促物业公司公开精细化清单。”俞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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