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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绍兴私占公共停车位者 最高罚5000元

    时间:2018-04-06 16:56:36  来源:  作者: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4月2日上午,绍兴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柯桥中队对湖中路一电动车修理店店主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原因是其在停车位上私装地锁且拒不拆除。

    从4月1日开始,柯桥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大整治,目前已对3名私占公共停车位拒不整改的店家予以查处,清理出100多个被私占的公共停车位,清理各类占位障碍物近200个。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于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公共停车泊位显得日益稀缺。在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的矛盾下,一些商家和居民竟将店门前、家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动用了破桌椅、油漆桶、废旧电动车、废旧广告牌等各种“占位神器”,有的干脆私设拦车桩,甚至设置地锁,致使很多车主看着空车位却无可奈何。

    4月2日,在柯桥街道湖西路一家面馆门口的多个公共停车位上,店主将垃圾桶、废弃自行车、三轮车以及小孩的玩具车摆放其中。当天,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柯桥中队在裕民路、湖西路、湖中路等道路开展检查时发现,不少餐饮店、理发店、花店等店家存在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

    在绍兴花为媒二手车市场周边,一些经营户则把公共停车位作为经营之地,私占了30多个公共停车位长期停放二手车,周边百姓投诉不断。

    为规范柯桥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的有序使用,营造文明、整洁的城市道路环境,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柯桥区自4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柯桥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整治,重点查处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在公共停车位堆放杂物,停放非机动车;将车辆停放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超过30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私占车位的执法力度,希望广大经营户、居民也能自觉配合管理。”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将不定期开展常态化整治和巡查,此类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恢复泊位停车功能,还公共资源于民。对于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的,且三次以上拒不整改、情形恶劣的,将给予最高5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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