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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讨债捏造桃色新闻 男子被法院一审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时间:2018-04-03 17:28:02  来源:  作者:

    2017年3月23日,微博上一条桃色新闻打破了两个家庭的平静。

    微博名为“绿箩1298”的用户,在微博上写着普陀区某街道办事处的公职人员贝某某的前妻周某某与普陀区另一名公职人员张某某虚假桃色新闻,并@舟山电视新闻中心、舟山日报社等多家媒体及政府机关。

    短短3个小时,该微博被转发数量达500多条,引起民众的普遍关注和议论,对普陀区政府 及三名当事人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查明,此信息是故意捏造,造谣者王某已于2017年4月28日被逮捕。

    2017年12月22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诽谤罪!这是我 市第一起公诉诽谤案。

    王某为何要在微博上发表贝某某前妻的虚假桃色新闻呢?

    原来,2016年6月,贝某某向银谷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银谷普惠公司)舟山门店借款人民币35900元。

    2017年3月初,因贝某某逾期未能还款,银谷普惠公司北京总部将催款任务下派给公司员工被告人王某进行催收。王某通过电话多次对贝某某及其关系人进行催款但都没有结果 。

    于是王某通过捏造虚假桃色新闻并通过新浪微博发布,同时@舟山电视新闻中心、舟山日报社等多家媒体及政府机关,借此向贝某施加压力催他还款。

    王某通过网络故意抹黑两名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去年3月底,王某在安徽被抓捕归案。

    庭审——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提交了物证、被害人张某某等人的陈述、证人郑某等人的证言、微博内容截图、检查笔录、辨认笔录、扣押笔录、被告人王某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被告人王某因犯诽谤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杨红伟

    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负责,像这种诽谤罪,如果捏造事实,损坏他人名誉所发布的信息被实际点击量5000余次,或者被实际转发500余次,以及造成相关被害人精神失常,死亡自杀,都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最高三年以下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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