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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铝含量超标十多倍 丽水两油条商贩获重刑

    时间:2018-03-31 15:39:58  来源:  作者:

    到火锅、涮涮锅店点一份能够充分吸收汤汁的老油条,是不少吃货的选择。近日,丽水松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毒油条”案件,却让记者着实为吃货们捏了一把汗。

    宋某和叶某都是松阳人,两人分别经营着一家早餐店,也制作油条进行销售。不过,为了让炸出来的油条色泽和形状上更让人充满食欲,宋某和叶某会往里放一种名叫硫酸铝铵(明矾)的食品添加剂。

    网络配图

    当前,国家公布的食品铝含量标准是≤100mg/Kg,但是宋某和叶某炸出来送往火锅店和涮涮锅店的老油条含量却严重超标。在公安机关送检样品中,宋某制作的4份老油条,铝含量分别为844mg/Kg、836mg/Kg、984mg/Kg、1351mg/Kg,最多的超出国家标准12倍。叶某送检的老油条样品在检测时,铝含量最高甚至达到了2536mg/Kg。

    检验机构专家评估认为,长期摄入含铝超过标准的食品会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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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公安机关从宋某和叶某处分别扣押了明矾6.8KG和0.38KG。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制作销售不合格老油条期间,宋某的销售金额为2万余元,非法获利3000多元;叶某的销售金额为5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多元。遂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叶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法官提醒,食品安全无小事,目前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控已越来越严,违法成本也会越来越大,各个商家应重视起来,切勿为一点蝇头小利,让自己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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