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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未到手就被4S店撞坏 嘉兴车主要求换车被拒

    时间:2018-03-29 15:18:10  来源:  作者:

    并非每个人买车都会高兴而去幸福而归,嘉兴嘉善的余先生就是这种情况,今天他去4S店买车,结果新车却在店内被撞坏。与4S店协调未果后,不得不找到晚报“汽车你我他”栏目记者求助。

    当天,余先生买车的前期过程比较顺利,手续、保险都办好,他也在确认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剩下钥匙、汽车的相关资料还在4S店工作人员手里。

    这时候,4S店工作人员去将车开出来。岂料,工作人员开出来后在倒车过程中却撞上了另外一辆车。新车受损比较严重,油箱盖附近凹进了很大的一块,后保险杠和后尾灯也损坏。当场,大家都傻了眼。

    眼看提车变成了撞车,余先生别说心里有多不爽。然而,更不爽的还在后面。

    一开始,余先生以为4S店将新车被撞坏,肯定会换一辆新的给自己。岂料,4S店却没有答应给余先生更换车,而是只能负责修理,理由是车已经卖出去,属于余先生的物品。

    余先生认为,手续虽然已经办好,也在确认单上签了字。但是,钥匙和材料还没到自己手里。再说,是工作人员在停车时发生的事故,这意味着整个交车过程还没有结束。既然没有结束,那4S店就应该换车。

    今天上午,记者向4S店了解情况。该店工作人员称,发生事故不假,但车确实已经是余先生的,所以,并不符合换车的条件。不过,因为是工作人员开车时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以4S店负责维修,再给予一定的补偿。

    那么,发生事故时车到底属不属于余先生的呢?

    南湖区消保委负责汽车纠纷的姚先生表示:

    钱交付好,顾客在收车单上签了字后,这辆车就属于顾客的。字签了后出事故或者有质量问题,就得走保险和三包方面的程序。

    实际上,签了字后面还有不少环节呢,比如上牌、贴膜等。如果是工作人员将车撞坏的,让4S店免费更换并给予适当补偿。如果没签字,就算是客户去开车出的事故,责任还是经销商的。

    2016年年底,晚报报道了嘉兴陆女士在嘉兴敏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车时也遭遇类似情况的事。一开始,经销商方面也是称车已经是陆女士的,所以不能更换。不过同时4S店也承认,整个交接车的流程还没完全结束,客户尚未在交接单上签字。

    有律师认为经销商尚未完成交接工作,应该给顾客更换新车。不过,后来此事却是另外一种解决结果:陆女士与4S店最终达成了协议,车先修好,现金补偿1万元,延保2年,另外再送两次免费保养。

    目前,余先生也已经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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