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 欠债人房产被法院查封即将拍卖 债主擅自将其出租
  • 欠债人房产被法院查封即将拍卖 债主擅自将其出租

    时间:2018-03-17 16:19:40  来源:  作者:

    “债主”想要“讨债”,居然把欠债者名下已被法院查封,且即将拍卖的房产擅自通过中介出租,租金进了自己的荷包。近日,温州市鹿城法院分别对出租人、中介、承租人采取罚款处罚。

    林某因金融合同纠纷,其名下房产抵押给温州某银行,并依法被法院查封。案件进入法院执行阶段,林某主动腾空了房产。房产经评估后,进入拍卖程序。然而,当鹿城法院执行法官核实房产腾空情况时,发现这套房子的门锁已被更换,里面还住着人。

    “这房子已经被我租了!”温州务工的郭某看到法院工作人员说。在被告具体情况后,仍然态度粗暴。

    “我是通过中介介绍租的房子,还交了中介费和租金。”郭某说,自己是通过房产中介林某承租的房子,租金每月1600元,但自始至终没有看过房产证。

    据中介林某说,这套房子是一个很熟的朋友放在她这边出租的,自己也一直要求对方把房产证拿过来看,对方一直说房产证放在家里,始终没有提供。林某自己本人也没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过这套房产的所有权人及查封情况。

    通过林某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找到了擅自将这套房产出租的人——陈某兄弟。据了解,屋主林某与二人父亲存在纠纷,所以就把房子出租。

    法院认为,陈某兄弟擅自出租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房产中介林某未审核房产信息、承租人郭某在被告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阻碍执行,对上述人员分别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陈某兄弟、林某、郭某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配合法院执行,腾空上述房产。

    法官提醒,房产中介一定要尽到职责,审核清楚房产信息,以免损害承租人的权益。同时,承租人通过房产中介承租房产时,一定要留个心眼,最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核实房产所有权权属信息、房产有否被法院司法查封,以避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承租人租到的房产属于抵押房产,建议承租人去抵押银行、房管部门做好租赁备案。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