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 醉酒的侄子为醉酒的叔叔顶包 结果悲剧了
  • 醉酒的侄子为醉酒的叔叔顶包 结果悲剧了

    时间:2018-03-16 15:37:46  来源:  作者:

    日前,一辆驶浙F号牌的“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沿嘉兴市区勤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环城东路口西侧路段,与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汽车驾驶员王某的报警电话后,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驾驶员王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9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将王某带到医院抽血后,带回大队进行询问。

    询问中,民警告知驾驶员王某,如果涉嫌醉酒驾驶成立,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告知令王某感到非常震惊,同时也让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突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说汽车不是他开的,是他叔叔王&辉开的,当时王&辉也在事故现场,只是他不说话。

    当晚0时,王&辉到一大队投案,承认汽车是他开的,侄子是替他顶包,当时自己在事故现场,但当时没有承认车是自己开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辉 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已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到医院抽血检验……

    经调查,王&辉跟侄子一起去绍兴旅游,回来后在嘉兴城南片区找了一家饺子馆吃了顿饭喝了点酒,因为租房在余新镇石堰小区,距离市区较远,当天就想在市中心找一家旅馆住下来,车刚开到市中心勤俭路的时候,就撞到了前面的电动三轮车。王&辉的侄子王某第一时间报了警,并告诉事故处理民警车是他开的。

    世上本无后悔药,任何触碰法律底线的言行终将付出代价:王&辉因醉酒驾驶被嘉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据醉酒案件的相关规定,在醉酒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不适用缓刑;王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甭管啤酒、白酒、葡萄酒,甭管一杯、两杯、好多杯,甭管五小时、十小时、二十四小时,酒未醒,坚决不碰方向盘。倘若心存侥幸,交警叔叔告诉你酒驾的附加成本有多大:

    1、如果你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子女可能和参军入伍无缘,因为你的犯罪档案会成为他们政审的障碍。

    2、你说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拘,那也错了。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因犯罪判刑,公职和党籍只怕要“双开”了。如果不是公职人员,你因醉驾判刑,用人单位说不定就会把你“炒”了,而且很抱歉地告诉你,你没法得到经济补偿。

    3、如果你需要办理移民或留学签证,请你先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有犯罪记录的人拒之门外。

    4、如果你是营运车司机,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5、如果一旦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成本则是无穷大。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