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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件坑苦宁波人的案例公布 每件你都可能遇到

    时间:2018-03-15 15:28:51  来源:  作者:

    又到“3.15”。昨天,宁波市消保委公布了2017年度侵害消费者行为的10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从全年受理的91532件消费投诉中遴选出来的,其中包括违法电商网络刷单、旅行社违约起争议、培训退费遭拒绝等。

    【关键词】:网络刷单

    案例一:剑指网络刷单 严惩违法电商

    2017年初,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分局在实施网络监管过程中,发现辖区6家企业的阿里巴巴诚信通店铺存在网络刷单行为。这种为提升商业信誉的虚构交易、虚假好评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东钱湖市场监管分局责令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对平台服务企业罚款15万元,对托管企业中的5家各罚款1万元,1家罚款2000元。

    【关键词】:培训退费

    案例二:会计培训退款受阻 物价局调解后退费

    2016年5月,何女士在奉化某会计培训学校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培训和课目,支付培训费4700元。2017年2月,何女士收到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消息后,提出退还培训费被学校拒绝。4月14日,何女士等9名学员向奉化区物价局投诉,请求责令该校退还培训费。

    经调查核实,2016年上半年,何女士等9名学员先后在奉化某会计培训学校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课目并缴纳了培训费。11月24日,宁波市财政局在官网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缓进行”。何女士等9名学员在考试政策发生调整后,提出中止培训,退还培训费的请求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应当给予支持。最后,何女士等9名学员选择中止培训,学校依照规定退还培训费共计13992.26元。

    【关键词】:旅行社违约

    案例三:旅行社违约起争议 旅调委调解促退赔

    张女士一家三口报名参加了宁波某旅行社组织的2017年8月3日出发的双飞5晚6天游。由于实际旅游情况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张女士向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张女士要求对其一家三口每人按该路线报名费用30%即1800元进行补偿,并申请由宁波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

    市旅调委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有关规定,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退还门票费70元/人,合计款项630元/人,张女士等三位游客总计退赔1890元。

    【关键词】:电子秤作弊

    案例四:电子秤作弊侵权 三部门联合执法

    2016年12月13日,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一所接到举报,反映宁海某市场内陈某、蒋某、周某等水产经营户经销水产使用电子秤作弊。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分别对3家经营户作出没收加装有作弊功能的ACS-30型电子计价秤1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二手车

    案例五:销售二手车涉嫌欺诈 退车还款赔偿18万

    2017年8月15日,消费者冯某经宁波高新区某二手车经纪公司中介购买奥迪A8小轿车一辆,转让价格为54万元,当天支付定金5万元,剩余车款49万元过后一次性付清。彭某承诺车辆无泡水、无火烧,大梁、变速箱、发动机无重大事故,如有以上问题,退款退车。后经专业检测,报告显示为重大事故车。8月29日,该服务公司承诺三天内退还全额车款54万元,如果违约承担一切后果与损失,但至期仅返还20万元。冯某向海曙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解决。

    经庭前调解协商,服务公司返还冯某购车款34万元,并赔偿损失18万元;被告彭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涉案车辆归还回其名下费用,协议于12月10日履行完毕。

    【关键词】:被冒名贷款

    案例六:被冒名贷款致征信不良 司法鉴定辨真伪保权益

    两年前,林先生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其名下有一笔涉及本金147万元的贷款并非本人办理。林先生与A银行沟通多次未果,向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投诉。

    司法鉴定结论表明,可判定贷款合同等书面材料不能证明林先生在A银行贷款,贷款事实不成立。

    A银行因林先生在维权过程中消耗大量时间与精力,且长时间无法贷款,给予其2.5万元补偿,并承担笔迹鉴定费用。

    【关键词】:销售假烟

    案例七:销售假烟非法获利扰乱市场

    2017年9月12日,沈先生带着一条硬壳中华香烟来到慈溪市烟草专卖局进行真伪鉴别。质检人员通过对比真烟样品,确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零售户张某背后有一个组织严密的售假团伙,商请慈溪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进行案件侦办。

    10月8日,专案组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成功抓获张某、江某及福建籍烟贩吴某、陈某,现场查获假烟软壳中华、硬壳中华等8个品牌2100条,涉案金额80余万元。10月15日,张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关键词】:家具以次充好

    案例八:以次充好卖家具 退一赔三还被罚

    2017年3月4日,吴女士在奉化城区一家大型家具商场,购买价款6600元的进口榆木餐桌和三门鞋柜。7月2日,吴女士收到家具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并非合同约定的进口榆木,要求退货。

    奉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家具材质并非进口榆木,而是指接橡木和其他低级木材加贴纸皮,涉嫌消费欺诈。经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检查询问,经营者张某当场向消费者致歉,退还家具价款并赔偿消费者2万元人民币。同时,对其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家具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召回

    案例九:电动自行车车架断裂 致人身伤害产品召回

    2017年4月,鄞州姜山王先生在该地购买了一辆江苏无锡产的电动自行车,5月17日在行驶过程中车辆前面支架突然断裂造成当事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达2.1万元。

    事后,当事人向宁波市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姜山消保分会请求帮助。最后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厂方一次性补偿王先生1.1万元并退回购车款2000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生产厂家对近期出售的同一款车进行召回处理。经统计,宁波有500余辆同款电动自行车被召回。

    【关键词】:单方事故

    案例十:单方肇事引纠纷 厘清责任促维权

    2017年7月,徐先生女儿开着他新买两个多月的小轿车发生了单方事故,因当场车辆未出现异常,当开了2公里左右亮起故障灯才靠边停车报警,联系保险公司。该品牌车的4S店修理好,徐先生试驾后将车开回了家。没想到20多天后,汽车发动机出现了严重故障,到4S店检修需更换发动机,费用总计15万。徐先生向宁波市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请求帮助。

    海曙区消保委了解事情经过后,多次联系三方沟通协调,组织消费法庭,邀请海曙区人民法院法官一起参与调解,针对整个车损事件分析三方应负的责任,本着解决问题的目标,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共同承担发动机更换费用的协议:保险公司承担11万元,投诉人徐先生承担1万元,剩余部分由汽车4S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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