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小说《孔乙己》中,描述了一个精神迂腐的小人物孔乙己,一句“窃书不算偷”让人记忆犹新。
今天我们要说的不是偷书的贼,而是在图书馆里偷东西的贼。
近日,冯心女士在图书管查资料时上个厕所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就不见了。
这可急坏了冯女士,“我去上了个厕所,也就几分钟的功夫,回来电脑就不见了。”
除了心疼钱,电脑里还有好多资料。冯女士立即赶到杭州北山派出所报案。
北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随即开始调查。
“调取监控发现:就在受害人离开座位期间,一名背包的男子转悠到了附近,快速把电脑装进包里离开。”
通过一路追踪,三小时后,民警发现嫌疑人到清泰立交桥下将电脑卖掉,随后就离开了,民警立即赶到立交桥下将失物找回。
当时,冯女士还在北山派出所做笔录,民警已将她的电脑带回所里,冯女士惊喜连连。
民警继续顺着线索查下去,发现嫌疑人进入了一酒店,经过蹲点,排查,3月8日嫌疑人被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姓童,对盗窃笔记本电脑的事实供认不讳。
因没有固定工作,身上在钱花完了,他就去图书馆。
“图书馆不用花钱,又可以看书。”嫌疑人说,他想去图书馆休息,结果发现一台电脑旁边没人,顺手放包里偷走了,然后以1720元的价格卖给收二收电器的人。
目前这个童某已因非法盗取他人财务被北山派出所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图书馆环境舒适,很多人会比较粗心大意。但图书馆毕竟属于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很多,应保持必要的警惕,注意看管好钱包、手机、电脑等财物,不要随意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