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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近年来最大一起涉黑案判了 这9人进了监牢

    时间:2018-03-08 15:53:46  来源:  作者:

    舟山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以定海籍男子王某为首的涉黑团伙以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窝藏6项罪名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获有罪判决,这也是近年来宣判的全市最大一起涉黑案件。

    强揽工程行为嚣张

    做生意以和为贵,最怕的就是被一些黑恶势力缠上。任某是做建筑行业的,2016年下半年,其公司竞标了一项工程,造价8000多万元,麻烦也就此开始。

    2016年8月,任某受王某邀请参加饭局。酒过三巡,王某提出要求,如任某公司能承接这个造价8000多万元工程,就让他一同参与。任某碍于王某在当地的势力没直接拒绝,委婉表示“公司有了工程才能给你做,但也要公司开会讨论决定”。同年8月25日,任某公司确定中标该项工程,王某闻讯立即上门要求任某将工程交给他来做,任某明确拒绝。

    此后,王某多次上门索要工程,遭拒后在任某公司辱骂威胁,并让手下持续多日不停地拨打任某电话进行骚扰。一天中,骚扰电话多达400余个,任某不堪其扰出差躲避。王某及其手下就数次到任某家中拍门喊话,严重影响任某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2016年9月6日,王某带数人又到任某办公室闹事,并让手下贴身跟踪任某。任某不敢回家躲到派出所,求助民警。民警调解后,王某等人仍不罢休,又于9月18日到任某办公室威胁索要工程,还用玻璃烟灰缸将任某砸得头破血流,十分嚣张。

    因涉嫌强迫交易罪,2016年9月,王某被定海警方刑事拘留,去年8月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

    据悉,王某强迫交易行为经查证的就有8起,时间跨度从2011年至2016年,在当地建筑领域造成了恶劣影响,甚至形成了“在当地做工程要先经过王某同意”的恶性潜规则,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氛围。

    阻拦施工敲诈勒索

    30余岁的王某,并无固定职业与建筑领域的从业资质,但他却在2012年成立了一家建筑分公司,挂靠在他人公司名下。2015年,他成立了独立公司。但王某的公司人员混杂,其中部分系刑满释放人员,实际上并不具备承接专业建筑工程项目的能力。因此,自2012年以来,王某等人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一是强揽工程再转包给他人,赚取差价;二是通过阻拦施工等威胁手段实施敲诈勒索。

    例如在2012年,王某找上某电缆沟开挖工程承建人丁某,要求其要么将工程给他做,要么就给钱。丁某一开始没有理会,次日施工现场就来了一群人砸坏围栏,不让施工。工程进度就此受到拖延,丁某无奈之下通过中间人找王某谈判。王某态度强硬索要好处费。丁某与工程发包商迫于王某在当地的势力,为了不延误工期只得“花钱消灾”,给了王某30万元才恢复施工。

    像这样的敲诈勒索行为,王某多达11次。出于惧怕的心理,在被敲诈勒索时,被害人都敢怒不敢言,甚至受害时不敢报警怕被报复,严重影响了市场经营的正常风气。

    9人被判刑,罪名达6种

    日前,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处罚金8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王某手下另有8人,其中定海籍男子5人,外地男子3人,判处有期徒刑1-8年不等,其中被处罚金最多的一人为20万元;罪名综合起来有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一共6种。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涉黑涉恶团伙不再像以往普通群众所认知的那样打打杀杀制造恶性事件,而是往往像王某团伙,以成立公司、承包工程等形式为自身披上一层看似合法的外衣,同时放弃直接的暴力手段,转而采用言语威胁、阻拦施工、跟踪骚扰等其他方式严重影响被害人的生活,破坏一个地区或一个领域中的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这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或在商贸集市、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将继续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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