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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速上才开到20公里 杭州首次曝光此类违法

    时间:2018-02-28 15:32:26  来源:  作者: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统一部署,从2月24日开始,杭州高速交警辖区高速公路将开展低速行驶(时速低于60公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违法车辆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要被处罚大家都知道,但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也是违法行为,低速行驶同样存在着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2017年事故统计分析,在所有亡人事故中因货车低速行驶引发的占比高达18.08%,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货车低速行驶很大原因是因为严重超载,其他还有车况不良、疲劳驾驶、货物倾斜、节省油耗等其他因素;从空间上看,上坡、互通枢纽区等部位均为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多发点段。

    货车低速行驶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降低了通行效率,而且会迫使其他车辆从两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致使造成刮擦、追尾事故几率上升,特别是在转弯、上坡路段极易引发恶性死亡事故。

    这起在高速公路发生的事故中,后车驾驶人逾期未换驾驶证,且驾驶机动车未保证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被撞的白色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低于车道规定最低车速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均承担事故责任。

    2017年8月19日3时25分许,沙某驾驶沪D牌照重型仓栅式货车途经S14(杭长)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8公里 900米附近,尾随碰撞黄某驾驶的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尾部灯光和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并且低速行驶的浙J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沙某受伤和沪D牌照乘客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和高速公路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8年全年常态化进行。整治的路段为杭州高速交警辖区所有高速路段。整治措施最大限度投入警力、装备强化路面管控,移动测速设备全部投入路面用于货车低速行驶违法采集,安排专人校对采集数据,并充分利用非现场交通违法即查即处系统,加大对报警低速行驶违法货车的现场拦截查处力度。

    交警还将进一步加大巡逻密度,发现低速行驶货车的,通过车载显示屏提示、喊话器提醒等方式,引导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并予以处罚。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未处理5次及以上的,一律扣留机动车;未达5次的,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执法理念,对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首次发现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教育,对再次查获的一律予以记分处理;但对严重低速行驶货车从严打击,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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