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7项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被列入今年正式立法项目。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列入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由市法制办退回起草部门重新研究起草。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起草任务的,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正式项目
对列入计划的政府规章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责任部门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规章草案或者调研报告,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市法制办,为下一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预备项目
●调研项目
未列入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事项,确因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进行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当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并附有关背景资料报市法制办论证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