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温州某医疗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的一条营销朋友圈,配图使用了一张女生整容前后对比照。这让小美(化名)很生气,因为照片里面的女生就是在该机构整过容的她。
事情要从去年8月29日说起,25岁的小美在温州某医疗美容机构处做了割双眼皮和隆鼻整形手术。手术后,小美应工作人员李某的要求,将整容前后的对比照发给对方。
“当时我已经明确告知对方不可以把照片用于推广宣传使用。”小美说。谁知,同年11月,小美发现自己的整容前后对比照在该医疗美容机构的大屏幕上不断滚动播放。
“他们的十来个员工还把照片发布在朋友圈。”更让小美气愤的是,该医美机构的很多代理商也将她的整容对比照在朋友圈转发。
“我后来才知道这家机构根本没有做美容整形手术的资质。”小美说,她交了3.8万元手术费,但对方始终拒绝出具任何凭证。
今年1月24日,小美将该机构起诉至鹿城法院,要求对方停止对其肖像权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5万元。
鹿城法院当天受理此案。该院立案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小美和医疗美容机构的纠纷具有调解的可能性,关键在于要及时把对方朋友圈发布的内容进行证据保全。
“要怎么保全证据呢?”这让小美犯了难。在法院立案人员的引导下,小美将材料递交给了公证司法辅助窗口的公证人员。随后,小美通过公证处提供的手机登录了自己的微信号,将涉嫌的侵权照片、文字予以证据保全。公证员随后制作了公证书。
小美拿着公证书去和该医疗美容机构交涉,对方这才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当即向小美赔礼道歉并主动赔偿1万元。维权成功的小美随后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