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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锅店烤鱼店仍使用“口水油” 金华警方重拳打击

    时间:2018-02-08 16:15:40  来源:  作者:

    2017年,金华市公安局开展了针对“口水油”的围剿,在各县市公安机关的严打之下,作为社会公害的“口水油”已经销声匿迹。但近期民警侦查发现,某些不法商家又偷偷摸摸地开始使用起了“口水油”。

    近日,江南分安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40余家使用红油类商铺开展突击检查,和以往检查不同,这次不局限于火锅店,将烤鱼店、重庆麻辣烫等商铺也列入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火锅店、1家烤鱼店依然使用“口水油”。

    目前,4名涉嫌使用“口水油”的经营者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口水油”通常是指重复利用的红油,它们不是从地沟里捞出来的废油,一般是将顾客吃剩的废弃火锅汤料等废弃食物拿到配料间,通过加热、沉淀、冲洗、最后加入葱油炸去味等工序,从中提取的红油,然后再将这些红油作为底料加入火锅或其他锅底内,销售给顾客食用。此类以餐厨垃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用油”,事实上,也属“地沟油”种类中的一种。

    此类油严重危险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用油”,或者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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