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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子破了!项老板要哭了

    时间:2018-01-31 15:26:33  来源:  作者:

    今年1月1日开始,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开始实施,与2008年出台的旧版相比,新法对水污染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近日,台州临海一家渔业塑料厂就因偷排废水被环保部门立案处理,系台州首例违反新水污染防治法案件。近日,该企业负责人项某被处行政拘留11日,并将付出罚款数十万元的代价。

    项某是临海杜桥人,在老家经营一家渔业塑料厂,厂子主要做废塑料粒子生产,规模并不算大。在生产过程中,工厂会排出不少废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这些废水必须全部回用,而项某也在厂里建了废气处理设施和多级沉淀池、回用水池等废水处理设施,看似非常正规。

    2017年8月份,项某的渔业塑料厂遭到群众举报——厂子挨着当地的百里大河,而河水中经常看到塑料厂排出的浑浊废水

    网络图片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临海环保部门多次对该厂进行调查。然而奇怪的是,几次检查下来,均未发现该厂有乱排废水等现象。临海市环保局东部分局局长王斌介绍,项某的厂内设备设施运行正常,表面上检查不出问题,但如果该厂有偷排行为,在排放端口不可能无迹可寻。

    果不其然,在1月3日的一次突击回访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厂区东面的百里大河边,正冒出浑黄的废水。经排放口一路倒查发现,废水是从该厂埋在地下的一根暗管中排出,暗管连接着厂里的废水回用池,而检测处的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均超标。据调查,项某在2017年曾多次将未经有效处理的废水通过暗管直排河道,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项某的渔业塑料厂已实施停产整改,铺设的暗管也被拆除。此外,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9条之规定,项某还将面临拘留11日、罚款10-100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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