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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竟然在卤食里面加这东西 一熟食店老板被捕

    时间:2018-01-16 16:34:39  来源:  作者:

    卤猪耳朵是很多消费者喜爱的酱卤肉,不过在购买食用的时候也要留意安全问题,有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谋取利益,置顾客的身体健康于不顾,会在卤食里面添加亚硝酸钠。

    1月10日,县公安局壶镇分局破获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12月22日,县公安局壶镇分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壶镇分局对一卤食小作坊进行检查,在对卤猪耳卤汤进行检测时,发现旁边有一袋已开封的亚硝酸钠。经检测,该卤食小作坊的卤猪耳朵亚硝酸钠含量严重超标,按照国家标准需低于30mg/kg,检测结果却为123mg/kg,是标准的4倍以上。

    据作坊经营者张某交代,自2016年10月起,他开始在壶镇某菜场卖卤味熟食,在经营过程中,张某发现在做卤猪耳朵时添加一种亚硝酸钠后,口感会变得柔软些,于是,张某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亚硝酸钠,之后每次在制作猪耳朵时,都会在卤汤内添加。他按照4、5斤猪耳朵加2克亚硝酸钠的比例制作,三、四天后倒掉三分之一的卤汤,再添加高汤及调味料、亚硝酸钠等。像这样的卤猪耳朵,张某平时每天能卖出2斤左右,节假日时则多达10余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明确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据了解,亚硝酸钠有毒,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克,就可能造成死亡。

    警方提醒: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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