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 永康马拉松期间城区单双号限行 部分道路交通管制
  • 永康马拉松期间城区单双号限行 部分道路交通管制

    时间:2017-11-30 12:47:00  来源:  作者:

    2017永康马拉松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首届永康半程马拉松赛将于12月10日开赛,届时,国内外数千名马拉松跑友将齐聚我市。本次大赛是我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也是对永康形象的一次检阅。作为东道主,展示永康新形象,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们为此倡议:

    绿色出行,展现生态永康新形象。积极关注知晓比赛日城区道路交通管制和公交线路调整情况,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减少车辆出行,听从交通指挥。

    文明观赛,展现人文永康新形象。践行文明礼仪,言行得体,文明观赛,礼貌有加。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随手清理废弃物,让赛道成为美丽风景线。

    热情友好,展现开放永康新形象。和谐友善,热情有道,乐于助人。倡议公交车、出租车、酒店、餐饮等行业,做到文明有礼,服务周到。

    对于赛事期间可能给您带来的不便,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配合。新时代,新永康,新腾飞。让我们携起手来,为2017永康马拉松圆满成功增光添彩!

    永康马拉松组委会

    2017年12月1日

    关于2017永康马拉松赛事期间

    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017永康半程马拉松赛”定于12月10日(星期日)上午在永康举行。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赛事期间对市区相关道路实行分时、分段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永康马拉松期间城区单双号限行 部分道路交通管制

    比赛线路

    1.半程马拉松(21.0975km):起点城南路(永康市体育中心)(右转)→紫薇南路(右转)→龙川路(右转)→ 南溪东岸(龙川东路延伸段)→白垤里嘉园外围道路→过白垤里桥(右转)→上白线(右转)→金龙路(右转)→四环线→到望江路路口折返→四环线(左转)→南都路(直行)→花白线(右转) →山后卢村至高铁南站连接线→高铁南站站前道路(右转)→丽州南路(左转)→城南路→终点(永康市体育中心)。

    2.迷你马拉松(5km):起点城南路(永康市体育中心)(右转)→紫薇南路(右转)→龙川路 (左转) →丽州广场西侧道路(右转)→终点(市政府南大门)。

    管制措施

    1.12月8日12时起至赛事结束,比赛沿线人行道(包括停车泊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12月9日12时起至赛事结束,比赛沿线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包括停车泊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相邻区域道路除泊位外禁止停放车辆,违反管制规定的,一律予以拖离。

    2.12月9日20时起至赛事结束,城南路丽州南路路口至城南路紫薇南路路口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禁止任何无关车辆、行人通行。

    3.12月9日22时起至赛事结束,比赛线路及相邻区域道路全程实行分时、分段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任何无关车辆、行人通行。

    4.12月10日6时起至赛事结束,丽州南路城南路路口至丽州南路高铁站路口半幅道路实行封闭交通管制,禁止任何无关车辆、行人通行。

    5.赛道所经白垤里嘉园、白云工业区以及江南街道赛事沿线村庄,在12月10日7时起至赛事结束,禁止上述所列小区、企业、村庄的车辆、行人进入赛道。

    6. 12月10日6时起至赛事结束,非经组委会同意并依法审批的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不得在赛事管制区域内飞行。

    7.12月10日6时起至赛事结束,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在比赛路线及相邻区域道路周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以及设置与赛事无关的广告牌。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和绕行线路,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永康马拉松赛事期间中心城区实施部分限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17永康半程马拉松赛”定于12月10日(星期日)上午在永康举行。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赛事期间,在原中心城区对相关机动车辆实施禁行的基础上,中心城区实施部分限制交通管理措施,特通告如下:

    永康马拉松期间城区单双号限行 部分道路交通管制

    限制时间

    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0日每日的6时至22时。

    限制范围

    330国道——西塔路——五金大道——溪心路——金城路——330国道构成的环线内范围(不包括环线),其中溪心路、金城路部分道路列入限制范围。

    限制措施

    (一)限制通行车辆:

    1.12月9日:车牌号数字尾号为2、4、6、8、0禁止通行;

    2.12月10日:车牌号数字尾号为1、3、5、7、9禁止通行;

    3.12月9日、10日:使用临时牌照车辆禁止通行。

    (二)不受限制通行车辆:

    1.大型客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车辆和行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服从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及其他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对违反本通告的,限制范围内的所有电子监控将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理。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