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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首个摇号住宅项目:提供虚假资料登记者 1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登记

    时间:2017-12-20 16:54:05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9日讯(记者 李丹)此前,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两份文件正式从12月16日开始施行。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12月19日上午,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正式更新项目预售公示,北湖新城(北湖国际城)成为成都首个在公证摇号细则出台后拿到住宅预售证的项目。

      根据公告信息显示,登记平台为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址(http://www.cdfangxie.com/)。登记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1日,每日9:00-18:00。不同的客户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

      资料提交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 22日,每日9:00-18:00。购房人在登记平台办理登记后,凭登记号前往开发企业指定地点提交资格核验资料,开发企业将分批次分时段进行购房资料的核验。提交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湖秀二路8号北湖新城售楼部。

      据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对购房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予以初核,资料齐备并完整的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复核,经房管局复核通过的购房人具备参与公证摇号的资格。

    不同客户所需提交的资料(图据成都房协官网)

      公告提请购房人注意进行网上购房登记之前,请仔细阅读了解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登记人具有购房资格:一是具有限购区域户籍(在限购区域驻扎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并且于2016年10月1日之后未在限购区域内购买过商品住房的。二是或者符合其他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形,如属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等。三是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限制购房资格的情形。

      (注:限购区域指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

      据悉,购房还将进行核验名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至开盘结束(最终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公示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湖秀二路8号北湖新城销售中心现场;公示内容:网上登记平台的初始登记购房人名册及经成都市房管局复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若购房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成都公证处提出异议。

      值得一提的是,登记需实名登记、按时登记,未进行网上实名登记的,开发企业有权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提供虚假资料登记的,登记平台1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登记;全部购房人必须共同进行购房登记,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登记信息修改只能在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时间结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购房人应当在规定时间段前往办理地点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资料,购房人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开发企业不予接收;

      此外,若购房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前往办理资料提交和核验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办理人应当向开发企业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资料;购房人移交资料应当与接收人签署《购房人资料移交确认书》,就移交资料的内容、份数等作出明确的确认并签收;购房人应当承诺并保证符合项目所在地现行购房政策所规定的购房条件,无限购、限贷情形且提供的核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未提交任何虚假信息,若因购房人提交资料不全、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提交超过有效期的资料导致不能参与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由购房人自行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更多详细信息,市民朋友可以登录成都市房管局和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的官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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