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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安市安监局共取缔生产领域“散乱污”企业39家

    时间:2017-11-30 16:19:50  来源: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市安监局认真分析研判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散乱污”企业安全形势,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以及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清理取缔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散乱污”企业工作做了周密安排部署,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市政府“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会议后,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清理取缔“散乱污”专项行动,下发了《延安市安监局关于开展“散乱污”及“三合一”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违法违规的小加工、小作坊、小化工等企业、以及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合用场所进行为期2个月的执法检查行动。二是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局又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安监局和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将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清理取缔“散乱污”专项行动延期至年底,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四点要求。三是结合今年全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以及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各县区安监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散乱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一些无证无照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报请辖区人民政府及时取缔关闭。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共取缔“散乱污”企业39家,其中,取缔关闭烟花爆竹零售门市7家,危化企业3家,工贸企业1家,小采石厂28家。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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