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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集中供暖收建设费50元/㎡ 大荔一小区居民质疑:咋核算来的

    时间:2017-11-24 16:18:41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卫楠

      原为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今冬改为市政集中供暖,供热企业要收取50元/㎡的建设费,大荔县崇业小区居民认为不合理。当地物价部门就此回复,建筑红线范围内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供热管网设施费用,由受益业主公平分摊;省物价部门表示,老旧小区主要指此前未供暖、需新投入建设管网的小区。

    居民:

    小区原有供暖管网

    还要收50元/㎡建设费

      11月16日,大荔县同州路上的崇业小区门口,贴出的一纸通知引起了居民热议。该小区一名居民说,通知是小区物业贴的,说是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通知,要按照50元/㎡的标准,向居民收取供暖建设费。

      11月20日中午,华商报记者在崇业小区门口看到,这份通知写在一张红纸上,内容为“接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通知,集中供暖120天、24小时恒温,收取建设费50元/㎡,热费每月5.6元/㎡……请于11月25日前及时交纳以上费用。”

      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确实是接到了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的通知,才告知居民来交纳建设费,也了解到居民们对此不理解的情况,截至目前还没有居民来交钱。

      华商报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崇业小区内张贴的牌子显示,该小区属省安居工程,于2010年8月15日开工建设,2012年5月15日竣工,共建设19栋住宅769套单元房,建筑面积为87605㎡。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要收取的集中供暖建设费为438.025万元。

      有居民表示:“更何况,整个小区算下来,要收取400多万元的建设费,具体是咋核算来的,也没有公示,怎么能让人信服?”

      还有多名居民表示,让人不理解的是“建设费”这一内容。该小区原先是用自备燃煤锅炉供暖,管网的费用在购房时已经计入房价;今年改成了市政集中供暖,还是使用原来的供热管网,只需接入市政集中供暖管网即可,因此不该收取建设费。

    供热企业至今未回应

    物业部门回复老旧小区改造应分摊

      11月2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综合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不在,华商报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并表示希望得到回电,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华商报记者查阅大荔县政府官网发现,在上月下旬,大荔县洛滨国际花园小区、春江花月小区等居民也反映了收取供暖管网建设费的问题。

      大荔县物价局就此答复,上述小区业主反映问题属实。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111号)规定,供热企业不得将建筑红线范围外的供热管网建设费用以“接口费”、“碰口费”、“入网费”等名义向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建筑红线范围内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供热管网设施费用,由受益业主公平分摊。

      答复还称,集中供热是该县的一项民生工程,面对在工程建设、供热入户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需由供热企业、物业公司及用户按照以上规定协商解决。

      但老旧小区如何界定,答复并未明确。对此,大荔县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标准应由住建部门解释。近期关于此问题的投诉很多,物价部门已加大了对省上政策的宣传,并进行了督促,居民如遇到违规收取“接口费”等现象,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而大荔县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以崇业小区为例,该小区属于建筑红线范围内,但何为老旧小区并无明确时间界限,因此也不能确定该小区是否为老旧小区。

      就此,华商报记者咨询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老旧小区没有明确界定,但主要指的是城区原有没有集中供暖、需要重新投入安装供暖设施的老小区。华商记者 卫楠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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