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陕西新闻 > 华州区通报12起侵害群众利益及扶贫领域腐败案件
  • 华州区通报12起侵害群众利益及扶贫领域腐败案件

    时间:2017-09-26 16:49:30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作者:唐保虎

      9月25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纪委官网西岳清风网了解到,华州区纪委通报12起侵害群众利益及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具体为:

      1、赤水镇小涨社区支部副书记陈建志,克扣变卖民政救济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莲花寺镇时堡村党支部副书记王辉,违规套取粮食直补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塘镇涧峪村副主任屈世江,违规套取公益林补助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金堆镇金堆社区党支部书记李书平,公款购买物品送人,且违规入账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莲花寺镇社区书记、主任安刚牛,违规在村集体土地上动土采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金堆镇计生办原主任刘定杰,违规收取计生处罚款,且未将计生处罚款上缴相关部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柳枝镇樱桃沟村党支部书记李科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细不实、措施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华州区民族宗教局驻赤水镇田梯村第一书记张浩,无故不在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赤水镇政府驻江村包村干部韩忠军,对江村的精准扶贫工作不细不实,对贫困户摸底不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赤水镇扶贫办主任陈修义,对江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赤水镇江村支部书记李三盈,对江村的精准扶贫工作不细不实,对贫困户摸底不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金堆镇寺坪村主任刘定斌,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识别贫困户不精准,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唐保虎

    编辑:华商报供稿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