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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贩卖、运输冰毒6000余克 两毒贩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17-08-16 21:10:10  来源:华商报-华商头条  作者:王斌

      2015年5月,安康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现场查获冰毒6000余克,成为当时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康破获的单次贩毒数量最大的贩毒案。8月14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2名毒贩被判处死刑,另2名毒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8年。

      警方查获冰毒6000余克 刷新安康单次贩毒数量

      2015年3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以彭某伟为首的贩毒犯罪线索,汉滨分局于3月15日成立专案组,迅速对该线索展开调查,发现彭某伟及其“马仔”周某飞于4月29日下午驾车前往广东,专案组分析彭某伟等人是在东莞购买毒品运回安康。

      5月2日20时许,专案组民警对彭某伟等人驾驶的车辆进行布控跟踪,在十天高速鲍峡服务区乘彭某伟停车加油时,当场抓获彭某伟、周某某、薄某。随后,警方在彭某伟等人所驾车辆后排座位上发现一黑色手提旅行包内,周某某当场供认包内装有彭某伟、薄某2人从广东购买的6000克冰毒。同年5月23日,专案组民警赶赴广东省东莞市,在当地警方大力协助下,抓获涉案人员章某荣等人。

      据安康警方介绍,该起案件破获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康破获的单次贩毒数量最大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两伙毒贩同乘一辆车 返回安康途中被警方抓获

      2017年8月14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29日,被告人彭某伟驾车带被告人周某某前往广东省东莞市联系被告人章某荣购买冰毒运回陕西安康贩卖。次日,两人在章某荣租住处遇到购买毒品贩卖的西安籍被告人薄某。随后,经彭某伟、薄某分别与章某荣商定购买冰毒的数量和价格,并分别向章某荣支付了定金。5月1日凌晨,被告人章某荣带周某某、薄某等人从蔡某某(另案处理)手中取回冰毒6000克分别卖给彭某伟、薄某。彭某伟花费l2万余元从章某荣处购买冰毒5000克,薄某花费2万元购买冰毒1000克。之后,被告人章某荣通过银行向蔡某某支付购毒款。5月2日,彭某伟、周某某驾车搭载薄某运输本次所购毒品返回陕西安康,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冰毒净重6022.3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某荣向被告人彭某伟、薄某、周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告人彭某伟、周某某及薄某又将所购毒品运回陕西用以贩卖。被告人章某荣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彭某伟、周某某、薄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彭某伟、周某某搭载被告人薄某及其所购买的1000克毒品回陕西,还应对该1000克毒品承担运输的刑责。被告人章某荣贩卖毒品数量大,且其曾因犯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彭某伟、周某某、薄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应依法惩处。法院依法判处章某荣、彭某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薄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案发时,周某某系未成年人,又系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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