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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中市严格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切实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时间:2017-08-02 21:37:43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孙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汉中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省市领导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坚持“经济生态两手硬,青山金山长相依”,强力推进最美城市建设。

      汉中市紧扣加快追赶超越、建设“三市”总体战略目标,以党员干部“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为保障;聚焦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不断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全市环保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有效保障了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夯实制度建设基础,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是建章立制,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落到实处。围绕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汉中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的通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秸秆禁烧通告等文件,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多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二是规划引领,细化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陕西最美城市”建设内容,与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在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工业集中区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时,注重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各方参与良好氛围。市县环保部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活动、发放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提升公众守法意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氛围业已形成。

      二、提高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稳步推进固废危废处理处置

      一是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我市一般固体废物主要由工业固废、城市生活垃圾、农村固废构成。目前全市申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106家,产生总量约342万吨,处置利用量约163万吨,占产生总量的48%,贮存总量约179万吨,占产生总量的52%(主要是尾矿);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45万吨,全部交由11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填埋处置率达到100%;农村固体废物主要由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污、农膜构成,年产生量约596.83万吨。其中农作物秸秆约240万吨、农膜约0.23万吨、畜禽养殖粪便约356.6万吨,通过粉碎还田、编制草制品、饲料青贮、堆肥、回收利用等综合利用方式进行处置约507.3万吨,占产生量的85%。此外,农村生活垃圾也是农村固体废物的重要来源,主要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集中处理,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固小营村的垃圾处理模式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肯定。二是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主要由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构成。2016年申报产生工业危险废物企业108家,产生量约17.8万吨,处置利用量约6.5万吨、占产生总量的37%,贮存待处约11.3万吨、占产生总量的64%。医疗废物年产生量约0.18万吨,全部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置,集中处置率达97%以上。

      三、突出环境风险防控,解决工业、农业、危险废物等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狠抓尾矿库领域监管,有效防控高风险。全市共有尾矿库72座,主要分布在略阳、宁强等8个县,位于嘉陵江流域29座,汉江流域43座。从2011年开始,对全市所有尾矿库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监测分析特征污染物,绘制地理位置电子分布图,实施精准监管。对新建(续建)尾矿库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实行环境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易造成跨界污染的尾矿库执法监管,2011年以来累计发现尾矿库企业环境问题130余个,限期整改115个,立案处罚21起,罚款133万元。制定市县政府、安监、环保部门和企业三级综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0个,落实应急物资,完善应急设施,指导企业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二是狠抓农业固体废物集中规范处理,保障农村生产生态安全。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膜资源化利用。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建成万吨有机肥加工厂3个、大型沼气工程28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4处。建成一批污染监测点和残膜回收点,较好解决了农膜回收滞后和部分区域农田地膜残留率偏高问题。三是狠抓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运输、贮存、处置等关键环节监管,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6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安全防控,落实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次生危险废物产生。2016年以来,及时有效处置17起突发环境事件,科学处置宁强“3•22”柴油槽罐车泄露事故,受到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肯定与表彰。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织紧织密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网络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建立综合管理和监管体系。2003年由市编办正式审批,成立了汉中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固废危废日常管理工作,成为全省首家固废监管机构。各县区配备了专门固废管理人员。同时,市上设立公安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再生资源管理办、农村能源管理办等监管机构,配套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实行“一企一档”管理,从2012年起每年发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市级整体抽查合格率由2013年的70%提高到2016年的92%。二是强化信息管理,促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托《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在线申报登记,目前全市已有108家危险废物和106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实现网上申报。2013年1月1日起率先在全省实施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共执行电子转移联单4800份,实现了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创新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统一制定、统一备案的“双统一”制度,并在全省推广。加大信息公开,每年在网站和报刊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我市连续五年在全省排名第一。三是强化环境执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从严执法贯穿“一法一条例”实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配合市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先后开展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10余次。2014年,果断查处非法倾倒油泥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成为全省第一起依照“两高司法解释”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例。今年,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签订四方协议,加大联勤联动,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3次,查办案件5起,立案5起,控制、传讯29人,逮捕4人,保持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治化水平

      今年6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带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进行检查,分别到城固、勉县等4个县区,并深入有关企业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改革与创新,严格监管措施,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加大拓宽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力度,构建固体废物多元化回收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补助和社会资金投入,推行PPP模式,多渠道解决治理资金缺口,大力扶持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企业的发展,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向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治化水平,为建设生态宜居的陕西最美城市贡献力量。  孙立 文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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