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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洛市级12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帮讨薪

    时间:2018-12-13 17:22:54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永辉

      临近年关,农民讨薪又成热点话题。12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了帮助农民工春节前能顺利拿到工钱,12月5日起,商洛市成立由市、县区两级12个部门组成的“一厅式”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如果你的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可投诉。此外,商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发改、公安、司法等12部门集中现场办公受理投诉

      据了解,每年春节,农民工讨薪事件频频发生,由此引发了各类问题。为了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商洛市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发改委、公安厅等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全省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推进会要求,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2月22日,在市、县区两级实行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联合接待农民工,快速高效处理农民工投诉的克扣拖欠工资问题。

      “一厅式”集中办公的部门包括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工商和质监、总工会及人民银行等12个部门,每个部门抽调1人,成立“一厅式”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市级农民工工资“一厅式”举报投诉受理中心设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12月25日正式开始集中办公。各县区也将尽快设立“一厅式”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解决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集中办公期间,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务工的人员,在自身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一厅式”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反映,各职能部门将依法为农民工维护权益。对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各职能部门将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措施,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建议

      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以备投诉

      12月11日,商洛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负责人刘军说,往年人社部门在帮农民工讨薪时经常会遇到,农民工说不清楚劳务关系,没有相关凭证等问题,给案件查处带来一定困难,针对此他建议,进入用人单位务工,首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务工过程中,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工资条等相关凭证。当你发现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以下情况不属于受理范围,包括因劳务关系导致的拖欠工程款、劳务费;拖欠工资行为超过2年法定时效的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外市企业在商洛市施工期间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如工程已完工或工程未完工但项目部不存在,由企业总部所在地有关单位查处等。

      全市开展3个多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此外,商洛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3月5日,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为此,商洛市政府专门组成了专项督查组,赴各县区开展了实地督查。

      据悉,今年以来,商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重点查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截止10月份,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67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00件(立案查处31件、协调处理269),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件,面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批10起,列入欠薪“黑名单”4件,为586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643.23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全市拖欠工资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及金额均大幅下降。

      商洛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及办公地址

      商洛市劳动监察支队:0914-2386153(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七楼720室)

      高新区(商丹园区)人社局:0914-2035819(商洛高新区15-28室)

      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0914-2333025 2338628(商州区朝阳路社保大厦二楼)

      洛南县劳动监察大队:0914-7328705(洛南县河滨北路西段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三楼)

      丹凤县劳动监察大队:0914-3329816(丹凤县北新街西段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商南县劳动监察大队:0914-6328408(商南县康宁街就业服务中心四楼)

      山阳县劳动监察大队:0914-8383752(山阳县北新街建设巷人社局北一楼)

      镇安县劳动监察大队:0914-5339370(镇安县县河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柞水县劳动监察大队:0914-4341897(柞水县石镇人力资源市场五楼)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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