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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出台系列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就医 慢性病处方用量最长可延至12周

    时间:2020-02-25 22:17:07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2月24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日前,我省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出一系列措施,有力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

      具体包括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远离门诊、急诊在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有醒目标识,保持良好通风,落实消毒隔离措施,设立医护人员工作区域、隔离留观室和专用通道。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有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隔离留观。

    保障不同患者医疗需求

      要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对急危重症患者应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对门诊慢性病患者可视病情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方式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对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原则上医疗机构应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提供的,应由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备相应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接。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要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对择期手术患者,要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争取获得患者的理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手术时间。

    最大限度减少院内交叉感染

      在加强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其他非重点部门和普通病区的管理,及时将发热患者和普通患者区分开来。全面落实感染防控分区管理,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做好相关制度和流程管理。指导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同时,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对有前往外地出差或从外地返回的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医学观察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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