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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物业防疫:体表温度超37.2度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时间:2020-02-10 19:30:41  来源:台海网  作者:

    物业行业防控疫情有规范

    台海网2月8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来泉创业务工人员返程高峰即将来临,加强对小区交叉传染防范工作刻不容缓。

    6日,泉州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就物业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属地政府或指挥部发布的政策,采取对小区封闭管理,只保留一处小区出入口等限制措施,并对所有进出物业服务区域的人员测试体温,体表温度超37.2度的人员不得进入。同时应建立防控疫情工作专班,对从业人员进行预防疫情应急培训,并配合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重点地区入泉(返回)人员排查、车辆登记、居家观察乃至隔离等工作。

    信息公开:小区内若有确诊(疑似)病例等应主动告知业主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使用业主微信群、公告栏、小区广播等渠道向业主(使用人)发布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疫情防控安排、实施情况和需要业主(使用人)配合的资讯,提高业主警惕意识,安抚业主恐慌情绪。物业小区内若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主动隔离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采用上述渠道主动告知业主(使用人)其所处住宅楼单元,做到信息透明公开。

    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期间应关闭会所、户外运动场所、儿童(老人)活动场所、棋牌室等室内外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劝阻、劝导业主特别是老人在公共区域的一切聚集活动。劝阻无效的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或公安部门。

    保障需求:指派专人为主动隔离人员买菜倒垃圾

    根据省上政策要求,从湖北和武汉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泉人员(含本市去过上述地区的返回人员)、与上述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观察14天。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街道社区或公安部门主动了解小区内相关人员清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隔离相关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还应指派专人为主动隔离人员做好买菜、倒垃圾等基础生活需求。若小区内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对人员所处住宅楼单元实行精准的封闭式隔离。

    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出人员测试体温

    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属地政府或指挥部发布的政策,采取对小区封闭管理,只保留一处小区出入口等限制措施,应在出入口配备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并对所有进出物业服务区域的人员测试体温,体表温度超37.2度的人员不得进入,并报告所在社区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物业从业人员每日接受上下班各一次体温测试并记录。原则上拒绝非区域内的业主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外卖员等)。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应送至区域外指定区域进行临时存放,并通知业主(使用人)自行领取。

    环境消杀:公共区域每日至少消毒1-2次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电梯轿厢和电梯口分别放置抽纸、废纸篓,避免电梯使用时直接触碰电梯按钮,并做好温馨提示。电梯按键、轿厢扶手等表面,每日至少消毒2次。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公共区域每日至少消毒1-2次。户外座椅、儿童娱乐设施、健身器材等户外设施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消毒1-2次。垃圾清理站每日至少消毒2次(含垃圾桶、垃圾池等),配合环卫部门设置专用口罩废弃收集桶,套袋加盖,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业主定点投放。

    落实奖惩:未按照规定履行防疫职责将受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规定履行防疫职责的物业企业,经各级住建部门现场检查发现或由居民举报并核实准确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评先评优、限制招投标、信用扣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反馈问题拒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纳入“黑名单”进行处罚,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在疫情期间存在优秀经验做法并被媒体报道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信用评价体系中对应加分。(记者 谢曦 通讯员 王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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