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0日讯 9月9日,鼓楼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向重点民政对象发放2019年“国庆”、“中秋”两节慰问金的通知》,决定向鼓楼区重点民政对象发放2019年“国庆”、“中秋”两节慰问金。原文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鼓楼老年公寓:
经研究,决定向鼓楼区重点民政对象发放2019年“国庆”、“中秋”两节慰问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低保对象每人800元;
二、特困对象每人800元;
三、低保边缘对象每人800元;
四、在乡五老人员每人800元。
发放要求:尽快发放到位,确保专款专用,报销一式两份,请9月25日前上报鼓楼区民政局办公室和社会救助科。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