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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莆田: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提高30元

    时间:2019-09-05 18:02:07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8月31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记者 朱金山) 记者昨获悉,莆田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在2018年每人每年490元基础上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新增财政补助30元的一半,即1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2020年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该通知明确,今年8月1日起,调整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具体是,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原1.5万元降低为1.39万元,即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39万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不设封顶线。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调整为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在乡镇级、县区级、市级、市外,成年人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70%、67%,未成年人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72%。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在上述标准上降低50%,即大病起付线降低为6950元,报销比例对应以上每个级别的报销比例提高5%。

      而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院报销年度封顶线(12万元)。也就是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后,当年度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已达到1.39万元的,再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直接进入大病保险报销(不再经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按以上报销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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