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3日讯 据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据福清核电消息,9月1日,福清核电1-4号机组累计商运发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与同等规模的化石能源相比,相当于减少标煤消耗309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8080万吨,相当于造林22.5万公顷。
2008年11月21日,福清核电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11月22日,1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2017年9月17日,4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实现了一年投运一台机组。
福清核电1-4号机组采用二代加改进型成熟核电技术,5-6号机组采用具有中国血统、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是我国首次采用核电工程总承包模式、一次规划、分期连续建设的核电项目,预计2021年全面建成,届时年发电量可达到50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