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8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6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晋江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以下简称“刑侦大队”)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昨日,晋江刑侦大队载誉而归。
据了解,此届评选共表彰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98个“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其中,28名民警和11个公安集体获表彰;福建省共有5名个人、3个集体入选。晋江刑侦大队也是泉州市唯一入选集体。
据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自1996年以来,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已举办8届,集中树立和宣传了一批公务员先进典型。
1999年8月3日,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被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刑警队”荣誉称号,“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背包精神”从此成为中国警界响当当的品牌。值此刑侦大队受国务院命名表彰“特别能战斗刑警队”20周年之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更是为20周年献礼。
20年来,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践行“晋江经验”,不断推进警务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打防质效,创造了一系列让同行点赞、让老百姓得实惠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