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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实施意见》 2021年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挂钩

    时间:2019-07-01 20:29:11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摄

    台海网6月28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小学四至六年级期间安排3天(3昼2夜)研学实践,初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4天(4昼3夜)研学实践,高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5天(5昼4夜)研学实践;福州市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生社会实践、研学实践的支出不得低于每生每年50元。”27日下午,福州市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等9部门共同制订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外发布,《实施意见》对课程设计、线路规划、研学实践经费支出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至2021年,研学实践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挂钩

    福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唐希表示,《实施意见》明确了“基本原则”。即: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

    《实施意见》依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了研学实践时间。小学四至六年级期间安排3天(3昼2夜),初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4天(4昼3夜),高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5天(5昼4夜)。非特殊情况,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研学实践。

    与福州市财政局协调,《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担的经费保障办法,提出:市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生社会实践、研学实践的支出不得低于每生每年50元,同时设立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专项经费,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实施意见》明确了分步推进意见。计划今年内研学实践体系基本建成;至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实现全覆盖,纳入系统督导评估、先进单位和文明创建考评;至2021年,研学实践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挂钩。

    《寻美福州》《研学之路》读本 东南网记者张立庆摄

    课程设计有了“路线图”

    在课程设计方面,《实施意见》专门设置了一个线路规划的章节,从理论层面阐发了如何规划设计研学路径的问题。《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以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为指导,结合实际,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研发一批集历史文化遗产、自然地理资源、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民风民俗以及当地旅游景点、著名人物于一体的研学实践课程,适用不同学段学生需求,做到主题鲜明、目的明确、学而有效。同时,《寻美福州》《研学之路》两个读本,可作为福州市各中小学校在市内、省内乃至于省外研学的“路线图”。

    《实施意见》明确经费筹措方法

    福州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黄坚瑜在会上表示,《实施意见》制度设计既落实了上级的要求,同时也有福州的特色。过去,福州市市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用于社会实践的支出每生每年50元,鼓楼区中小学校每生每年70元,除此以外,其它县市区没有明确列支社会实践财政资金。《实施意见》明确界定,一是市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生社会实践(含研学实践)的支出不得低于每生每年50元,设立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专项经费,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参照执行。二是市直有关部门应在职能范围内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实施减免优惠性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三是研学实践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实施优惠保费措施。学生研学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食宿、赴福州市外交通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庭承担,其它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学生家庭困难的,由学校协调承办单位予以减免或通过社会捐助资金等形式予以帮扶。四是教师食宿和交通费用列学校差旅费开支。

    研学实践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唐希表示,2017年以来,福州市、县、校三级积极开展跨县域、跨地区、跨省市的研学实践探索。比如,2018年暑期,福州市教育局举办了赴龙岩的“新时代榕城好少年红色追忆之旅”。同年寒假,仓山区教育局组织学生赴江西景德镇开展陶瓷文化专题研学。近年来,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三中等单位在开展远距离、大规模、多元化的研学实践方面取得了有益经验。比如今年4月下旬,福州三中参照市教育局规划的红色文化研学线路,组织了高二年段700余名学子赴龙岩研学实践。

    此外,福州市研学实践基础条件也不断改善。目前全市辖区内已获批5个国家级、7个省级基地,20个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其中营地4个,两次在全省交流研学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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