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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26日起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

    时间:2019-04-20 17:30:51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4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昨日,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漳州市卫健委下发《关于重新公布漳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提到漳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漳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福建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等内容将重新公布,对漳州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核定、医保属性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行调整。4月26日后,结算患者全部按新版价格项目执行。

      此次调整,针对普通门诊,取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保留公立一体化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价格按有关规定的5元/次(其中基金支付4元/次,个人支付1元/次)执行;患者同一天由同一位医师多次诊治的,只收取一次诊查费。

      同时取消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下的“婴幼儿健康体检”、“围产保健访视”、“建立健康档案”、“疾病健康教育”4个收费项目。详细调整目录可至漳州市卫健委官网查询。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还对精神病医院按床日收(付)费标准进行调整。精神病医院按床日收(付)费标准调整为市级医院按照每人每床日不高于168元,县级医院按照每人每床日不高于110元。报销比例仍按床日收(付)费标准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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