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今起实施 漳州现有绿牌车仍可上路
  •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今起实施 漳州现有绿牌车仍可上路

    时间:2019-04-17 17:29:28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4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张雄敏通讯员周东军)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交警部门获悉,今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在漳州正式实施。新国标有何不同?现有绿牌车还能上路吗?带着这些疑问,导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不合标电动自行车今起禁止生产销售

      4月14日,据漳州市交警部门介绍,近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漳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漳州市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中规定,今起,禁止在漳州市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隐瞒出售“非标车”消费者有权退货

      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CCC认证。销售企业因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未取得CCC认证、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应向消费者承担退货等民事责任。

      同时,今起,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新国标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车辆给予登记上牌,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一律无法上牌。

    现有绿牌车可正常上路行驶

      对比旧国标,新国标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由原来的20公里提升为25公里;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千克提升为55千克;最大电动车功率由240瓦提升为400瓦。

      对于旧国标电动车能否上路行驶这一市民十分关心的问题,前日,漳州市交警部门表示,在用的符合旧标准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已悬挂绿牌的),不再重复登记,可正常上路行驶。对新标准实施前已依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备案登记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原确定的过渡期内,允许上路通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