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晋江30所小学实行课后服务!最长延至18:15
  • 晋江30所小学实行课后服务!最长延至18:15

    时间:2019-02-19 17:27:30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2月19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晋江众多家长期盼已久的

    小学课后服务

    将在2019年春季的第二周

    也就是开学后开始实施!

    家长再也不用为下午4:30

    接孩子发愁了!

    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晋江市推进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日前已经晋江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今年,30所城镇区学校将率先开展试点今后再逐步推广

    具体如何规定?

    一起往下看!

    实施范围:30所城镇区学校率先试点

    《意见》的实施范围:以城区、镇区公办市直小学(包括分校区)、中心小学为主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

    2019 年,在实小、二实小、三实小、四实小、五实小、六实小、八实小(秋季)、十实小、安海中心小学、西滨镇中心小学、华泰实小、潘径实小,青阳街道中和中心小学,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心养小学、平山实验小学,新塘街道沙塘中心小学,灵源街道灵水中心小学,陈埭中心小学,池店镇中心小学,磁灶镇中心小学,紫帽镇中心小学,内坑镇中心小学,安海镇养正中心小学、成功中心小学,东石镇东石中心小学,龙湖镇衙口中心小学,英林镇英林中心小学,金井镇毓英中心小学,深沪镇深沪中心小学等 30 所城镇区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试点工作。

    课后服务遵循这些原则

    一是自愿参加原则

    学校的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承担试点工作的学校老师应以大局为重,主动承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因身体、家庭等原因没办法承担课后延时服务的,经个人申请,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后,可不参加。

    二是公益惠民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课后延时服务的组织领导,为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

    三是循序渐进原则

    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地方财力、学校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等因素,明确试点学校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试点基础上,有条件的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试点学校下午正常放学后自愿参加的学生

    实小、二实小、三实小、五实小按不超过 15 班,其他市直小学 5-6 班,镇街中心小学3-5班。

    全市按不超过200班规模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试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服务人数的,除优先保障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双职工子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外,采用特定年段、派位(抽签)办法确定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生。

    延时时间:最长服务至18:15

    课后延时服务一般从下午放学后开始,服务时间按 1.5 课时计算。

    夏令时段(每年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课后延时服务在18:15 前结束,非夏令时段,课后延时服务在17:45 前结束。

    服务内容以学校教师为主开展托管服务,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兴趣小组等实践培训活动。课后延时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人员配备

    学校须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时间、项目、内容、方式等情况。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或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课后延时服务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按以下办法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按国家班额标准,每 45 名学生配 1 名教师(余数不足 45 名,但超过 30 名也配 1 名教师);按 5 班加配 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如班级数不足 5 班,但超过 3 班的也配备 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以此类推,超过 8 班的配备 2 名管理或辅导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

    建立合理酬劳机制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69 号)规定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按人均每课时不超过 60 元、每师每天不超过 90 元标准发放。在职教职工参与托管工作取得的劳务补助,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

    同时,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为社会服务行为。课外托管服务由政府、学校、家庭共同承担服务成本,在课后延时服务费纳入学校收费项目之前,暂不收费,所需经费暂由财政予以保障。财政部门要将试点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上级及工会支持的资金,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资金需专款专用,不足部分学校可在发放标准基础上统筹其他经费予以补充。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要求学校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

    加强人员配备方面,课后延时服务由学校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学校聘请离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符合

    条件的专业人员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工作制度,统筹解决学校人员不足问题。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