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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地盘当“沙霸” “黑老大”犯“七宗罪”获刑20年

    时间:2018-12-29 17:26:15  来源:台海网  作者:

    鲤城法院宣判全市涉案被告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庭审现场

     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还等32人涉黑案,他们可谓罪行累累,不仅抢夺地盘当“沙霸”,还持有枪支,甚至与卢某洋一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首个被摧毁的“黑组织”)约架斗殴。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鲤城区侦破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也是目前全市涉案被告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黑老大”配有生活秘书

    法院查明,今年46岁的吴某还是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人,他从2000年开始混迹社会,纠集、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了以吴某还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黄某红、吴某伟、蔡某明、陈某强、吕某平、吴某溪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吴某还还有“生活秘书”。从2015年起,被告人蔡某明负责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帮他管理组织资金、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补贴等费用,充当组织“管家”角色。

    花费近400万元维持组织运转

    组织的运转,必须有经济来源,怎么办?吴某还等人组织的“新步帮”与“江西帮”发起了旷日持久建材装修市场的“战争”,争当“沙霸”“搬霸”,进而谋取非法经济利益。

    吴某还将所获得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为该组织成员购买作案工具、提供作案经费、生活开支、聚会玩乐、医疗等费用及笼络、豢养、操控组织成员等,支持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核对蔡某明所持有的专门用于该组织活动的银行卡明细,自2016年6月份以来,用于该组织维系、发展和活动资金达3918715元。

    32名组织成员分别获刑

    昨日,法院一审宣判此案。

    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吴某还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31名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4年,并处罚金,对组织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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