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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部门发文!福建这些医院上榜全国试点!允许突破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时间:2018-12-25 17:27:17  来源:台海网  作者: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

    福建有5家医院上榜

    一起来了解一下这几家医院

    三明市第一医院

    三明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60年,伴随着三明这座城市共同成长,现已成为三明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59046平方米,建筑面积138939平方米。现开放床位1358张,年门诊量102万人次,年住院量6万人次,设有40个临床科室、17个医技科室。现有职工204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96人,高级职称人员329人,医学博士、硕士118人。现已发展为福建医科大学非行政隶属附属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卫生部脑卒中筛查及防治基地、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爱婴医院”。先后荣获“首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省立医院是省卫计委直属单位、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于1937年,由华侨胡文虎先生投资兴建,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中国人管理的公立医院。医院先后获得“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卫生应急先进集体”、“全国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等荣誉称号。

    医院共有专科护理、重症医学、急诊医学科、心脏大血管外科、中医全科医学等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眼科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糖尿病专业被列为省领先医疗特色专业。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前身是福建基督教协和医院(又名Wilis F. Pierce Memorial Hospital),为创建于1860年的福州圣教医院与创建于1877年的福州马高爱医院合并而成,为八闽现代医学的发祥地。

    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坐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于山之麓,现有床位2500张,年门诊病人近200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11万余人次,开展各类手术10万余台(其中住院部Ⅲ、Ⅳ级手术达70%以上)。现有员工3700余人。其中正、副高职称(含教授、副教授)500余人。拥有国家级、省部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百余名。除院本部外,还拥有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协和医院西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平潭协和医院(协和医院平潭分院)两个院区,该两院区编制床位2300张。

    尤溪县总医院

    尤溪县总医院。2017年4月以尤溪县总医院为龙头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包括总医院院区、中医医院、15个乡镇卫生院、212个村卫生所和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全县44.05万人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等任务。

    总医院院区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全国第二家、福建省第一家能够独立开展心脏手术的县级医院,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及福州肺科医院的协作医院,设16个病区。占地面积2.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总资产60444.74万元,固定资产12373.39万元,其中医疗设备资产8859.91万元。全院在职员工690人(正高级职称26人、副高级职称73人)。

    厦门市中医院

    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华侨医院),地处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厦门岛几何中心,是厦门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直属的公立医院,医院始建于1956年,2008年通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评审,目前,医院已成为一所颇具实力、中医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临床医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 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厦门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是福建省对外中医药交流的重要窗口,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置在厦门的海峡中医药合作发展 中心和交流基地。

    《通知》要求,各地要为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办医主体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落实对试点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化解试点医院符合条件的长期债务。

    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积极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院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医院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医院,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支持试点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允许试点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对试点医院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院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通知》指出,各试点医院要逐条落实重点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明确了试点医院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各试点医院要认真落实。国家层面未明确提出试点任务及要求的,鼓励试点医院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社会办医院参照试点任务及要求,结合实际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试点医院重点任务

    (点击可查看大图↓)

    《通知》要求,各试点医院应于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前将试点工作方案及试点医院牵头人、联系人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福建日报微信综合 国家卫健委、各医院官网 新媒体中心 西西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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