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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江审理2起特大微信赌博案 赌资流水达1.7亿元

    时间:2018-11-17 17:48:34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1月17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近日,连江法院审理了两起特大微信赌博案,赌资流水达1.7亿元。记者梳理发现,在这两起案件中,微信红包成了幌子,“机器人”则成了帮凶。

      利用微信聚赌 赌资流水1.7亿元

      微信抢红包已成为当下社交生活的一部分,却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近日,连江法院审理了两起微信赌博案件。经查,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2月22日,被告人邱某甲等人先后在福州世欧王庄小区的租住处,利用微信群进行红包“牛牛”赌博方式,在网络上开设赌场。

      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13日,被告人陈某银等人在连江县、长乐区等地先后组织“光明顶”“皇庭国际”“HT国际”微信赌博群,开设赌场。

      微信为何会被他们看中呢?据了解,这种赌博方式没有地域、时间的限制,有4种特点:犯罪成本低,传播速度快,隐蔽性强,获利也多。

      短短数个月,邱某甲团伙赌资流水达2200万余元。而陈某银团伙的赌资流水更是高达1.5亿元。

      最终,上述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获刑,其中邱某甲获刑四年六个月、陈某银获刑六年。

      赌托、“机器人”等岗位有十几个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这样的赌博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拉人踢人、有人负责发布赌规、有人负责发包管理、有人负责收钱记账,包括股东、财务、赌托、“拉客手”等十几个“岗位”,俨然一个“企业”。

      据了解,在陈某银赌博团伙里,陈某煌负责财务工作,每天工资500元,共获利8万元;邱某莉负责管理员工作,每天工资约500元,共获利6万元;李某诚负责发包手工作,每天工资600元,共获利0.6万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某楠负责“机器人”工作,每天工资500元,共获利0.6万元。何谓“机器人”呢?据了解,这是一种专门为赌博而设计的软件,具有计分、计算输赢等功能。

      这类赌博团伙为何能赚钱呢?据了解,团伙会设定一定规则,无论输赢,都有一定比例的抽成,而且还会安排一定数量的赌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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