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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江这个恶势力集团很嚣张 明目张胆抢别人的工程

    时间:2018-11-15 17:43:43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1月1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煽动老人阻扰施工、开车堵住进出通道、强占工地拒不退场……晋江一恶势力犯罪集团为强迫他人合作工程、退出楼盘工程项目承包,想出了多种方法来阻扰施工方,导致楼盘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带来了恶劣影响。

      13日上午,晋江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其中,强包楼盘工程案的许某谅等9人,一审最高获刑5年;在另一起寻衅滋事案中,韩某等3人,一审最高获刑九年。据统计,截止目前,晋江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11件57人,审结7件36人,取得阶段性成果。

    庭审现场

    多种手段阻扰施工 恶势力集团强包工程

      被告人许某谅、李某安、许某路、杨某敬、许某鉴、许某彬、李某农等9人,多是晋江市许厝社区的居民。2014年4月至6月期间,这些人组成了以许某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工地赔偿款还没全部到位为由,该犯罪集团多次共同故意通过阻扰工程车辆进出、纠结人员强占工地等方式,强迫他人合作工程、退出晋江某楼盘工程的项目承包。

      车辆挡住工地进出通道

      该楼盘工程项目原先由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为承包该工程,许某谅指使被告人李某安、许某路、杨某敬、许某鉴、许某彬、李某农等人阻挠该项目土方工程施工,造成该公司无法正常施工,工期受到严重影响,并最终被迫撤出项目,损失严重。

      随后,林某承包了该楼盘的土方工程。许某谅又指使被告人李某安、许某路、杨某敬、许某鉴、许某彬、李某农等人阻挠该项目土方工程施工,迫使被害人林某最终与许某谅合作,共同承包销售中心土方工程和项目主体土方工程施工。

      为了承包该楼盘项目桩基工程,许某谅又授意被告人李某安、许某鉴,指使被告人李某勇、毛某武强占该项目工地不退场,让其他桩基工程队无法进场施工,以此威胁该项目承包公司将桩基工程转包给自己。

      在接受采访时,办案法官分析说,以许某谅为首的被告人,大部分是当地居民,他们潜意识中认为,该楼盘工程就在社区里,施工方应找当地人买建筑材料,让他们参与到工程建设中。

      晋江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许某谅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犯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逞强斗狠滋事 三名“马仔”被判刑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间,谢某(另案处理)纠集被告人韩某、李某、张某等人,逐步形成以谢某为首要分子,韩某、李某等比较固定的重要成员,被告人张某等众多组织成员参与的犯罪组织。

      在晋江市内坑镇、南安市官桥镇一带,这些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暴力讨债或为争面子泄愤报复,有组织地多次采用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恐吓或摆场造势、聚众斗殴的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聚众斗殴

      晋江法院审理认为,韩某为逞强斗狠,发泄私愤,结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且聚众斗殴人数多。其又在他人纠集下多次结伙采用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恐吓手段,严重扰乱他人生活、经营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法院依法判处韩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同时,被告人李某、张某在他人纠集下结伙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经营,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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