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最新!福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 最新!福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时间:2018-09-20 18:46:52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台海网9月20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19日,福州市纪委监委发布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收受节礼典型问题,教育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

      福清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青多次违规收受礼品问题。陈永青在担任永泰县政协副主席、福清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林某送的礼品。其中,2015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端午节收受2瓶高档酒等礼品;2016年中秋节收受虫草、燕窝等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此外,陈永青还存在违规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陈永青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陈全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的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中秋节前,陈全分三次收受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辛某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陈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张淼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前,为感谢张淼出警调解某房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纠纷问题,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程某某送给张淼3张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福州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张淼党内警告处分。

      连江县第五中学副校长陈祖强、总务处主任杨永、总务处副主任林武顶风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在该校教学综合楼和图书办公楼建设期间,陈祖强、杨永、林武利用负责、分管项目进度款拨付、项目现场监管等职便,于2016年中秋节、2017年春节、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分别收受施工方邢某某送的礼品、购物卡。其中,陈祖强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杨永收受4瓶高档酒及7张超市购物卡;林武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连江县纪委给予杨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祖强、林武党内警告处分。

      罗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芬连续四年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5年每年春节、中秋节,陈少芬均违规收受其管辖的矿山企业主李某、李某某所送的高档香烟共计28条,价值1.86万元。罗源县纪委给予陈少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泉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泉州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鲤城区新鲤对外加工服务有限公司经理陈贻辉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陈贻辉多次周末驾驶公车到清源山休闲娱乐,且国庆节假日期间驾驶公车载家人朋友前往三明、南平等地游玩,累计产生费用共计1117.87元。此外,陈贻辉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陈贻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永春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林贵节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林贵节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4000元。2018年5月,林贵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德化县鹤仙山殡仪馆经理连文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10月期间,连文凯违规审批发放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的节日费和加班补贴等,共计150396元,其本人累计领取42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连文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