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晓琪)商品房配建公租房,租金该如何收取?按什么标准?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市物价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财政局拟制定漳州市龙文区宏景花园等6个楼盘商品房配建公租房租金标准,现将有关租金标准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6个楼盘具体为:宏景花园4#楼配建公租房48套、阳光美地4期26#楼配建公租房23套、翼特丽景城20#楼配建公租房187套、惠祥·巴黎春天1#楼配建公租房78套、融信·未来城10#楼配建公租房85套,均为5元/平方米/月;港城御龙湾5#楼配建公租房72套、6号楼13套,为5.5元/平方米/月。
征求意见时间至9月15日截止,市民可向漳州市物价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