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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精神文明建设成绩单:3年获40多个国家级荣誉称号

    时间:2018-07-31 19:56:31  来源:东南网  作者:

    台海网7月31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7月30日上午,漳州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命名表彰大会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漳州市委书记檀云坤强调,进入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漳州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开创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新气象,为加快富美新漳州、在新福建建设中当好先锋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会议由漳州市市长刘远主持。陈汉夫、张祯锦等漳州市各套班子领导及漳州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党政主要领导,漳州市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针对漳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檀云坤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精神文明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漳州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推进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二是聚焦关键,抓紧抓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新的形势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漳州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需求这个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问题导向,注重树立典型,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党的领导,形成共建共创共享的精神文明建设良好局面。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关键是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行进。

    刘远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漳州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握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更好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走进基层、走进百姓、走进心里,为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会上,漳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阮开森宣读了漳州市委市政府表彰2015年—2017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宣读了漳州市文明委关于表彰第五届漳州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宣读了漳州市文明委关于文明行业星级示范窗口名单的通报。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大会上获得了表彰。

    在分享环节中,芗城区委区政府、云霄县委县政府、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实验小学、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等单位和个人就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做法。

    会议最后,漳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伟泽就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漳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一是紧扣主题主线,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二是突出强基固本,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三是突破重点难点,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坚持共建共享,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质提效;五是聚焦文化小康,进一步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出新出彩;六是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近年来,漳州市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不俗成绩。2015年,漳州市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漳州市首次获此殊荣;2017年,漳州市顺利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值得一提的是,“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

    此外,2015年以来,漳州市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生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2018年2月,长泰县被中央文明办确认继续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等23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漳州市实验小学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平和县坂仔镇等14个村镇获评全国文明村镇;漳州市谷豫东家庭获评全国文明家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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