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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法院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

    时间:2018-06-06 16:54:04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6月5日讯 据人民网报道 今年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当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近年来福建法院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情况,同时发布了十起福建各地法院审理的涉及污染环境相关典型案例。

    “刚刚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让我们再一次深深感受到党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信心、决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玫瑰在通报会上表示,福建法院将积极跟进,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据介绍,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福建法院举全力推进建设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清新的“绿色家园”“美丽福建”。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污染环境刑事案件670件,严厉打击污染河流水体、污染大气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严重犯罪,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市群建设等重点,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纠纷化解和损害赔偿工作,依法审结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污染责任民事案件348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生态保护职能,运用行政审判手段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审结环境保护类行政管理案件和环保非诉执行案件1975件;拓展环境资源保护诉求机制,积极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依法审结各类环境公益民事和行政案件93件。

    林玫瑰进一步分析了近年来福建法院审理的污染环境各类案件存在的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污染类型相对集中,主要在一些小作坊或中小企业,从事电镀、喷漆、皮革制作、金属加工、机油冶炼、电路板熔炼、蓄电池提炼、废塑料水洗浩粒等经营活动,污染物主要是六价铬、镍、铜、锌等重金属。二是排污手段隐秘多样,有的直接将污染物倾倒至厂房外空地或荒地,有的通过私设暗管和渗井等比较隐秘的手段将污水偷排至内沟中,有的将污染物排入化粪池后经稀释再排往外环境,有的通过焚烧将废气和粉尘排放到空气中,有的则因经营活动产生噪音影响环境,在证据的提取和固定上存在较大的困难。三是污染物的排放,容易造成水土流失、耕地锐减、植被下降、矿藏破坏、地面塌陷、水源枯竭、资源减少等后果,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影响久远,难以通过有效修复方式弥补受损的生态环境。

    福建省高院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均涉及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民事赔偿、行政管理等方面,涵盖大气、水、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

    “这些案例的公开发布,对于统一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标准,完善审理规则、提升审判能力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林玫瑰说。(文文)

    原文标题:福建法院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

    原文链接:http://fj.people.com.cn/n2/2018/0605/c181466-31669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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