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华安财险泉州中支违法虚列劳务费 保监局发四张罚单
  • 华安财险泉州中支违法虚列劳务费 保监局发四张罚单

    时间:2018-05-14 15:32:3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据银保监会10日发布的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8〕11号、10号、8号、12号) 显示,经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下辖石狮、永春营销服务部存在劳务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327467元。

      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华安产险泉州中支处以21.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经查,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下辖永春营销服务部存在劳务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159287元。庄严作为华安产险永春营销服务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庄严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经查,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下辖石狮、永春营销服务部存在劳务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327467元。经查,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下辖石狮、永春营销服务部存在劳务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327467元。

      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吴厚昌予以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

      经查,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下辖石狮营销服务部存在劳务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168180元。林治国作为华安产险石狮营销服务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华安产险泉州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林治国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