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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5-10 15:30:49  来源:台海网  作者:

    ▲漳州实验小学腾飞校区,家长在校门口接孩子放学

      台海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文/图)今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855人,漳州实小腾飞校区继续面向施教区外的芗城市区生源招生。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出台的《2018年漳州市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意见》中获悉的。

    今年拟招855人6月接受申请登记

      今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招生继续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招生,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施教区内有住宅房产的,须提供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此次施教区以2017年漳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施教区范围为准。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即2012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今年市直小学共计划招855人,其中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腾飞校区7个班315人;龙师附小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不含接收安置西桥小学学生)。

      6月份开始接受申请登记,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后向社会公布。

    明年起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招生

      和往年一样,今年市直公办小学依然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且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的小学就读。

      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的,提供的房屋产权证须为“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出生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实际居住此处的,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也须为“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父母在市区无房产而租住市管公房(或父母单位未房改住宅楼)的,须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户口在此处且与父母实际居住。

      此外,2019年开始,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将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形式进行。

    漳州实小腾飞校区面向芗城市区生源招生

      今年,漳州实小腾飞校区继续根据招生额剩余情况,增设一个班,面向施教区外的芗城市区生源招生,实行“具备条件、自愿报名、电脑摇号”的招生办法。

      具备芗城市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通北、南坑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且非漳州实小胜利校区、腾飞校区,龙师附小施教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在自愿的前提下,填写《志愿表》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则采用现场组织电脑摇号形式录取。摇号时间定为8月11日。

      此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具体项目和人数为: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体操10人(男5人、女5人)、蹦床8人(男4人、女4人),龙师附小跆拳道8人(男4人、女4人),招收范围只限芗城区、龙文区生源。录取的条件:根据现场打分情况录取,70分以上的录取,低于70分的不录取;若报名人数不及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1.5誜1的比例减少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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