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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起 泉州自来水缴费期调整为每月10日至25日

    时间:2018-05-07 15:19:37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5月5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昨天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获悉,为更好地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实现便民新举措——自今年5月起,泉州自来水缴费期调整为每月10日至25日,比以往的缴费期延长6天,让客户有更加充裕的时间缴交水费。签约水费代缴的银行也将于每月10日起实现划扣水费,在此缴费期间(每月10日至25日),客户缴交水费均属正常时限内缴费,不产生违约金。

    据悉,约30万户受惠此便民措施,主要分布在晋江北岸片区,以及洛江区双阳、河市区域。此次自来水公司目前已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便民缴费服务方式,客户可到泉州市区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泉州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等网点办理委托代扣水费手续,也可以选择银行自助缴费、支付宝、微信等便捷支付,现金缴水费的客户请到市区邮政便民服务点、中信银行、泉州银行、农商银行等网点办理。

    此外,敬请广大自来水客户拨打“968812”供水服务热线,或者到市自来水公司各营业窗口办理手机号码信息登记,公司将为您提供自来水免费短信服务,每月的水费信息将实时发送到您绑定的手机上。同时,欢迎您关注“泉州自来水”(qzszls)公众服务号,进行户号绑定,可以实现水费信息查询、缴交水费、企业资讯等相关供水业务的查询和办理。今后,市自来水公司将不断地创新服务举措,努力为广大用水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共同为自来水的创新发展出谋献策。

    原文链接:http://qz.fjsen.com/2018-05/05/content_21007286.htm

    原文标题:5月起 泉州自来水缴费期调整为每月10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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