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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4-18 16:02:38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4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招生即招工,就学即就业!市属5所高职院校招1000名贫困生,减免学费,这些学生同时与企业签订就业合同。

      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漳州市精准脱贫“三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获悉的。

      今年该工程的主要目标是,面向本市招收10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贫困地区(指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学生,到市属高职院校就学;征集1000个岗位(重点企业、好企业),引导学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实现招生即就业;筹集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入读职业院校和就业。

      承担招生的学校范围,确定为漳州市属5所高职院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资助对象

      本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覆盖。如果名额未满,则扩大到贫困地区的困难学生,按照分配给市属高职院校的名额,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资助对象,以满额为准。

    招生对象

      从培养技能、一人工作、全家脱贫的角度及目前漳州市高职院校办学的实际考虑,招生对象为从2018届高三年级参加春季、夏季高考的考生中录取的高职新生,从2018届初三年级毕业生中录取的“五年专”(即3+2的初中起点高职)新生。

    办学模式

      为保证学生就业,提倡推广“二元制”、“企业订制班”等高中起点高职办学模式,实现招生即招工,就学即就业。“企业订制班”实行单列招生,由企业和市属高职院校共同面试,在省保底线上单独招生。根据企业需要扩大“五年专”招收规模。

    资助经费

      实施差别化免学费资助,在校学习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按应缴学费全免,贫困地区其他资助对象按应缴学费减半。免学费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教育局与各市属高职院校结算,不具体发给个人。

      资助对象入学后,要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资助对象,如果毕业后未到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企业就业,给予收回已发放的减免学费资助经费(继续升本科就学、参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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