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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起榕三环路禁鸣喇叭 违者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时间:2018-04-18 15:58:0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台海网4月17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市区交通噪声管理,5月1日起,福州市区部分道路实施重中型载货汽车限速管理。同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也进一步扩大。

      5月1日起,对重中型载货汽车实施限速管理的道路包括:西三环主路(南起湾边互通,北至淮安大桥)、南二环主路(西起尤溪洲大桥,东至白湖亭高架桥)、北三环主路(西起西岭互通,东至金鸡山隧道)。重中型载货汽车在上述道路行驶的,限速60公里/小时。三环路以内(含主路和辅路)所有道路,三环路以北、绕城高速(不含)以东、罗汉山脉以西围成的闭合区域内(即“五四北和新店等片区”)的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据介绍,早在2012年7月,福州市三环内就已全面禁鸣喇叭。2015年12月5日起,扩大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三环路(不含)以北、绕城高速(不含)以东、罗汉山脉以西围成的闭合区域内(即“五四北和新店等片区”)的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下个月起,福州再次扩大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新增的禁鸣管制区域为三环路沿线主路和辅路。

      根据规定,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将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目前民警均配有执法记录仪,对乱鸣喇叭的机动车可以视频取证,即便没有取证,只要民警确定司机乱鸣喇叭,也可以进行处罚。

      福州城区主要路口还安装了“乱鸣喇叭自动捕获自动记录”抓拍系统,将捕捉到的喇叭声输送到视频监控中心,对乱鸣喇叭车辆进行定位和号牌识别,经人工审核后,实施处罚或公开曝光。

      警方提示:

      禁鸣区域遇特殊情况

      可切换远近光灯示意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车辆驶近急弯、坡顶等影响视距的路段,或者在超车时,应当鸣喇叭示意。有部分司机提出,车辆在禁鸣喇叭区域碰到这种情况,应不应该鸣喇叭?对此警方人士表示,无论何种情况,禁鸣区域内严禁鸣喇叭,如遇特殊情况,司机可以切换远近光灯示意。

    原文链接:http://news.fznews.com.cn/dsxw/20180417/5ad53300c4a0a.shtml

    原文标题:5月起榕三环路禁鸣喇叭 违者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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