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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年答卷丨立法先行抓重点 着力保障惠民生

    时间:2018-01-26 15:32:51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月26日讯 据福建新闻联播报道,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提请省人代会审议通过法规2项,常委会制定法规44项,修改法规14项,批准设区市法规42项,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在省人代会上通过的实体法。

    条例提出,要“加快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在社区统筹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小型社区养老院,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实施了27年的《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升级版。

    条例亮点不少,比如首次提出设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现象,是我省社会保障方面的一项制度创新。

    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可以享有带薪照顾假,有约束老年人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的法规条款、有保障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条款等,以立法的方式将老年人权益保障从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

    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在改革发展急需、生态保护、民生和社会领域安排了相应的法规项目。

    为确保这些地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省人大常委会在立项环节严格把关,形成法规多元起草机制,并加强了审议环节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协调下,我省新的人口与计生条例将晚婚假扩大到所有新婚夫妻,延长女方产假到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有力促进了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在福建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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